中國政府網24日公佈了最新一批國務院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清單,其中取消了個人攜帶黃金及其製品進出境審批,免稅商店設立審批明確為後置審批。
  專家表示,本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有“含金”量高、取消事項多、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比重大三個特點。這些事項的取消和下放,有利於降低企業投融資成本、減輕企業負擔,加快建立透明誠信的市場秩序。
  本次公佈的《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》,取消和下放58項行政審批項目,取消67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,取消19項評比達標表彰項目,將82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調整或明確為後置審批。
  其中,“個人攜帶黃金及其製品進出境審批”“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托管人資格審批”“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赴境外租買頻道、辦台審批”等取消,“國家重點公路工程施工許可”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。
  關於個人攜帶黃金及其製品進出境問題,中國人民銀行去年曾發佈《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管理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,其中規定個人攜帶黃金重量在200克以下的,免予向海關申報和交稅。而攜帶200克以上5000克以下的,則需要相關審批及辦理交稅、通關等手續。
  在《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》中,“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教學負責人、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結業考核人員從業資格”“中國職業經理人”“國際金融理財師”等取消。在《國務院決定調整或明確為後置審批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》中,“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企業審批”“轉基因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核發”“免稅商店設立審批”等明確為後置審批。
  (原標題:個人攜黃金出入境取消審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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